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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资讯】此处有一条与您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文章出处: 作者: 人气:1563 发表时间:2017/08/03

 

是的,8月来了。8月以来,各类海关新规也来了。旭洲物流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为您带来一大波可能与你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开展海关后续核查工作

为规范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后续核查作业,海关总署日前发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8号(关于开展后续核查工作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后续核查”的定义,对后续核查工作中执法证件出示、账簿和单证资料的复制以及检查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旭洲物流带来一波可能与你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要求,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总署、商务部就此发布联合公告,公告自8月1日起实行。

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天津、沈阳、南京、杭州、武汉、拱北、黄埔、重庆、成都海关为试点海关,业务范围包括账册设立(变更)、进出口、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剩余料件结转、核报和核销等。公告同时明确了“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各项业务细则。

旭洲物流带来一波可能与你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问题。该公告自8月1日起实施。

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交的“制动主缸”归类行政裁定申请。海关总署裁定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708.3099。裁定自9月1日起实施。

旭洲物流带来一波可能与你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第4号令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外商投资目录(2017)》)。海关总署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发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0号(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有关问题的公告)。

实施6项海关行业标准

 

旭洲物流带来一波可能与你密切相关的海关新规

 

旭洲物流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要真是有和你密切相关的政策,可以上海关总署进行查询,当然,你也可以找旭洲物流。毕竟,你爱或者不爱旭洲,旭洲就在这里,不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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