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专注非洲海运
400-105-6900
上海旭洲物流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400-105-6900
邮箱:service@oriland.com.cn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 庐迅大厦18楼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2号(关于调整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提交文件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予以调整。
申请人在向海关办理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时,为规范运输,对于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同时提交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的、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旭洲物流友情提醒,危险品海运事关重大,对于承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该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同时,对于需要出口的危险品厂家,选择符合海关规定的运输车辆至关重要。
Copyright© 2013-2024.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105-6900
备案号:沪ICP备12035588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577号
咨询热线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