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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工单式核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否申请延期报核?

文章出处: 作者: 人气:1943 发表时间:2016/08/04

    理论上而言,根据海关相关公告,实施工单式核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在海关确定的核销周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核。

    事实上,如果您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报核,可向海关申请延期,经主管海关核批后就OK了,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核销周期由主管海关按实际监管需要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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